详细内容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现在很多有公积金的人群都选择贷款买房,那么用公积金怎么办理贷款呢?公积金利率相比较商业贷款利率来说更低,特别多的人选择用公积金贷款,可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所以要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